入住流程
入住條件
凡是本人自愿,符合入院條件,能適合集體生活,按時交付有關費用者,均可申請入園。但是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能入院,已經入院但出現下列情況者,雙方協商長者轉介。
1、患有傳染性疾病的;
2、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的;
3、隱瞞病史的;(含上述兩種)
4、嚴重妨礙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;
5、不按時繳納入住費用的;
6、無視院方規章制度的;
7、其他原因不宜在院區休養的。
入住程序
申請——體檢——評審定級(首次)——簽定協議——交費——試住7天——評審定級(第二次)——正式入院
1、預約申請:來訪接待后,填寫《入住申請登記表》,進行預約登記;
2、健康體檢:根據院方規定《體檢通知單》到醫院進行健康體檢;
3、護理級別初審:院方根據體檢結果確定長者是否可以入住,若不符合條件,則不能入住;若符合條件,則進行護理分級,填寫《入院調訪表》;
4、費用交納:到財務部交納費用;
5、簽定協議:長者及其監護人與院方簽訂《養老服務合同》;
6、 試住:辦理完相關手續后,入園試住7天;
7、護理級別定級:院方再次對長者進行復審,若不符合條件,則不能入住;若符合條件,則確認最終護理級別;
8、正式入院:正式確認入住。
出院流程
一、出院程序
申請——醫療評定——物品結算——費用結算——出院
二、辦理順序
1、提前申請:長者出院需入住長者本人或其監護人提前1個月向護理部提出申請(入住長者自然故去及院內認定的其他特殊情況除外);
2、醫療評定:入住長者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后,醫療護理部針對長者進行出院的健康評估,若符合出園條件,允許出園;或不符合出院條件需與其監護人共同協商出院形式;
3、物品結算:入住長者整理個人物品,與護理部交接公共物品;
4、費用結算:扣除相應費用,并返還剩余養老費用;
5、出院:出院宣教、出院注意事項。